“现在全县的共享充电车都装上了安全头盔,没想到我一个小发现能引起这么多重视!”1月28日上午,看着满大街的共享电动车,沭阳人老王格外自豪。
作为一种共享出行方式,共享电动车在沭阳县颇受欢迎。尤其是春节期间网约车较为紧张时,大街上常常可以看见这些黄色的小车穿梭往来。记者在沭阳街头发现,在这些共享电动车上都配备了安全头盔,并通过一根安全绳与车身相连,方便大家扫码骑车后使用。
“去年10月,我发现有部分共享电动车缺少安全头盔。”老王是宿迁市沭阳县的一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当时,他立即将线索及相关照片发给了当地检察机关。
“确实存在这个问题。”接到线索后,沭阳县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还有部分单车配备的安全头盔由于缺少内衬,佩戴时无法固定在头部,给大家安全出行带来一定影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共享电动单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地检察官随即开展现场拍照取证,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县城市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沭阳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 对涉案共享电动单车运行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县城市管理局通过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推动涉案共享电动单车公司规范经营,配齐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提升服务质量。日前,涉案共享电动单车公司在全县对投放的5414辆共享电动单车开展全面排查,1015辆缺少安全头盔和202辆安全头盔缺少内衬的共享电动单车安全头盔全部更换到位,守护市民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