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袁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8月15日13时许,被告人袁某某在本市玄武区**街**医院附近机动车停车处,窃得被害人梁某某停放在此处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1辆(价值人民币2132元)。
被告人袁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8月15日13时许,被告人袁某某在本市玄武区**街**医院附近机动车停车处,窃得被害人梁某某停放在此处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1辆(价值人民币21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