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9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玄武区**路**公司生活区宿舍**室,以帮助被害人张某某下载“**直播”APP为由,趁被害人张某某不备,窃取其微信账户内钱款共计人民币1400元。
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9月10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市玄武区**路**公司生活区宿舍**室,以帮助被害人张某某下载“**直播”APP为由,趁被害人张某某不备,窃取其微信账户内钱款共计人民币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