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及《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席晨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会前,中心组成员认真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
会上,席晨检察长带头领学重温,进行交流发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红年,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端春辉等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
席晨检察长强调,《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生动记录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着作。他要求全院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要把学习成效体现在筑牢政治忠诚上。牢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把“从政治上看”落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要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更强担当作为上。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将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把“四大检察”做优、做强、做实、做好。
三是要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办好为民实事上。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更高水平安全,助推更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更高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