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阜宁县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专门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县委宣讲团成员吴红梅同志和县委宣讲团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平同志作专题宣讲。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新龙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全体干警参加报告会。
报告会上,吴红梅代表从“我亲历的二十大”“我了解的二十大”“我感悟的二十大”三个方面,畅谈了当选二十大代表的心路历程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刻感悟。王平副部长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主线和重点任务等方面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并分享了自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感悟。宣讲内容生动丰富,语言通俗易懂,现场感染力强,赢得了干警的阵阵掌声,通过宣讲,进一步加深了干警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的深刻认识,强化了干警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的全面领悟。
最后,何新龙检察长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学懂弄通,细照笃行。要精心组织安排,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学习研讨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不移把坚持和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对工作思路和目标进行再审视、再谋划,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二是深耕主业,扛起使命。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顾大局、谋发展,把阜宁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团结奋斗,苦干实干,推动阜宁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三是强基固本,从严治检。要把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检察能动履职全过程,树立系统思维,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以求极致精神办好难案要案。要强化检务督察和案件流程管理,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实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