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检察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突出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探索运用,落实好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在需求分析、应用开发、提质拓面上分“三步走”,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监督、信息化支撑上深化数字办案实战实效,为推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新引擎。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妥善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应用尽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商会协会的沟通联系,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挂案”清理、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等方面积极提供法律服务,把检察工作真正做到发展紧要处、企业需求里、群众心坎上。
努力办好为民实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聚焦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重点领域,不断优化检察服务供给;聚焦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推进常态化专项监督。坚持案件化办理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更多部门丰富“1+X”多元化司法救助的途径和方式,抓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灵活运用公开听证、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做好“一老一幼”、妇女、残疾人、军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等特殊人群权益兜底帮扶保障工作,以自我加压为群众解压。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完善检务公开内容和程序,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讲好检察故事,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切实守护美好生活,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围绕乡村振兴,建立以公益诉讼检察为主、行政检察监督为辅的工作机制,在乡村水生态治理、古寺古迹古桥古树保护、国土空间全域整治、城市更新等领域,深化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络和相互支持,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监督活动,加大预防性公益诉讼探索拓展力度,积极发挥特聘检察官助理、院外专家、“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在决策参谋、专业辅助、联络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增强监督活动的精准性、有效性,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等要求,以检察履职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
(作者系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