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与家人团聚的农民工乐某专门给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汪琳打来电话。
乐某是安陆市洑水镇红桥村村民,长期在外务工。2020年,他跟随同乡的包工头仰某,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做工。因仰某长期拖欠劳动报酬,无奈之下,乐某将仰某告上了法庭。
2021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当事人乐某与仰某达成协议:在约定期限内仰某支付乐某7200元劳务费。然而,仰某在支付第一笔1200元的劳动报酬后,不再支付余下6000元劳务费。2022年6月30日,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向仰某正式下达执行通知书。然而,直到2022年12月,该案仍未执行到位。
乐某认为自身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维护,于2022年12月21日向安陆市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受理此案后,安陆市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审查相关材料、联系执行法官,了解到仰某如若继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法院将把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拘留措施。考虑到乐某是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在春节前执行欠发的劳动报酬才是当务之急。经协商,安陆市检察院和法院启动了法检执行工作联动机制,1月6日,检察官应法院之邀前往法院共同开展案件执行和解工作。经检察官与承办法官现场释法说理和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乐某同意扣除务工期间的1500元生活费,仰某当场支付4500元劳务费。
至此,近两年的欠薪争议终于画上了句号,乐某如愿以偿拿到欠薪,回家过年。
作者:蒋长顺安剑李元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