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10余年的婚姻生活中,曾女士及幼子长期生活在被家暴的阴影中,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近日,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于当日送达派出所及社区协助落实。“这两三天情况怎么样?”11月28日,承办检察官电话回访曾女士,她的声音平静稳定了许多,并表示法律给了她安全感。
“他性情暴躁,动辄因生活琐事摔打家具,对我和孩子辱骂,严重时拳脚相加。”曾女士对丈夫李某有着深深的恐惧。今年9月以来,李某的暴力行为更是不断升级。一天夜晚,夫妻之间的口角引起李某暴怒。他用拳头狠狠砸向曾女士头部,曾女士感到头晕眼花,随后前去就诊,才知道自己被打成脑震荡。曾女士报警后,民警向李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李某也承认错误,亲笔写下保证书。然而,隐忍并没有换来尊重。两个月后,李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手持尖锐工具砸坏家中的监控器,并向曾女士发出“死亡威胁”。11月19日,曾女士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1月23日,依托思明区检察院与法院于2018年会签的《关于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该区法院向检察院通报了上述案件信息。收到线索当日,思明区检察院立即对案件全部证据进行审查,并向法院、公安机关及当事人了解情况。
“我很害怕,但是我实在没有其他法子了……”电话中,曾女士向检察官表露了自己的无奈。因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和威胁,曾女士明知寻求法律帮助是最佳选择,可又担心激怒对方。通过查阅病历资料、出警记录、聊天记录等,承办检察官重点审查了李某既往的暴力行为,结合曾女士所述情况,认为其受伤害程度及频率已达到家庭暴力标准。
“检察院也管这事吗?”在得知检察机关能够支持起诉后,曾女士当即表示,“我这次一定要挺直了腰板维权,希望检察院能帮帮我。”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曾女士完成了相关申请手续。思明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法院在收到支持起诉书后,于11月25日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董文静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