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季度(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院认真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并开展对办案工作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现就第二季度的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1.侦查监督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305件494人,分别同比下降3.8%、上升10%。其中批准逮捕235件356人,分别同比上升18.1%、35.4%;不批准逮捕81件149人,分别同比下降33.1%、17.7%,不捕率29.5%。
2.公诉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836件1189人,分别同比上升50.1%、67.9%。提起公诉618件769人,分别同比上升16.2%、20%;不起诉72件100人,分别同比上升300%、300%;移送机关撤回3件14人;改变管辖2件2人;退查后不再重报0件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