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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22-05-27 10:04:0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扎实的业绩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聚焦中心工作,提升检察贡献度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大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打击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提起公诉82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网络金融犯罪案件提起公诉63人。开展“检企亲清”大走访活动,聚焦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履职。联合示范区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民营企业经营者范围认定、请销假管理尺度,并针对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一刀切”等制约企业经营难题,形成调研报告,获省检察院课题组充分肯定。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小微型企业合规监管模式”试点单位,联合区11家单位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3家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

          拓展深化示范区检察协作。联合签订2021年青吴嘉检察协同发展重点项目《方案》及《清单》,在重点工程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深度合作。建立示范区“河长+检察长”联合协作机制,加强三地水域治理。成立“示范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构筑“共创、共建、共享”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屏障。签署《检察公开听证实施细则》,组建三地听证员库,探索对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异地公开听证。联合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三地检察官携手开展防范校园暴力法治巡讲。示范区法检、税务部门共同签订《涉税证据调取合作协议》,探索构建司法强制执行、税收征管与破产案件涉税处置协同机制。

          促进完善区域社会治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理念,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以及电信网络诈骗、食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新动向,进行深入分析,撰写调研报告、情况反映,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报送的相关信息材料获苏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8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起诉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28件73人,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机制,以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违法犯罪人员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或采取“劳役代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措施,解决生态修复难题。

          二、践行为民宗旨,提升民生满意度

          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24人,提起公诉228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针对民生关切加大办案力度,依法起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案件681人。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依法起诉苏州某黄金珠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8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9930万余元,并与公安机关共同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打击新型互联网犯罪,办理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186件次,群众来信100%做到七日内回复,认真办理群众申诉案件38件,全部息诉罢访,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妥善化解涉案矛盾纠纷,开展检察公开听证44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6件。通过支持起诉、组织调解等方式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案件58件,帮助追讨薪酬140万余元。依托“吴江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和“苏周到”APP,打造“12309苏检云窗口”信访平台,实现涉检信访工作“人工+自助”双轨便民服务,获评全市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项目。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年共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0件186人,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认罪悔罪的4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开展跟踪帮教310次。举办“爱-回家”亲职教育课堂,为33名涉罪未成年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救助特困未成年被害人29人。联合区烟草、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问题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加强“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研发多个精品法治课程,全年组织检察官讲师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39次,受众师生超过6000人次。联合区妇联共同申报的女童保护项目获评省巾帼志愿服务优秀项目,1名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三、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司法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针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开展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纠正违法、刑事抗诉等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与区公安局、法院共同做好监督意见建议的落实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15人、不起诉611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与区监委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对15名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全年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会同区法院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治理行动,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件,挽回损失3680万元。稳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件,化解行政争议6件。联合区法院、劳动仲裁部门签订《会商纪要》,就涉破产劳动仲裁案件法律适用、程序衔接、审查调查等形成合力,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依托与区法院、税务部门建立的司法拍卖涉税协作机制,办理的“吴江某丝绸织造厂拒不开具发票民事检察监督案”获评吴江区营商环境优质案例。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8件,提起环境、食品、药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5件,督促落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100余万元、食药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300余万元。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一起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入选“沪苏浙皖检察机关长江保护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通过上下联动、府院联动、区域联动,合力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6条生态环境问题公益诉讼线索,取得较好成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4次批示肯定。根据上级部署,联合区住建、残联、城管等部门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保护行动,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80余处,查处违规占用无障碍停车位案件16起,拖移占用盲道非机动车近8000辆。落实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专项行动要求,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联合区资规局督促整改违法用地近40亩。

          四、坚持从严治检,提升队伍战斗力

          强化党建引领。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史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永葆忠诚本色,汲取前进动力。开展 “支部夜学”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进行学习研讨,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全面落实“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围绕7方面30项任务清单,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做好党总支及各党支部换届工作,配强班子,压实责任,院党总支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强化正风肃纪。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整治顽瘴痼疾、加强建章立制,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2项机制获评全市建章立制优秀成果,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获评苏州市“新时代政法英模”先进集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一案双查”制度,从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检务督察等方面构建保廉促廉长效机制,筑牢廉洁防线。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案件记录报告工作,并向社会通报落实情况。

          强化干警素能。坚持“特色建院、品牌强院”,以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为抓手,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2个办案团队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在省、市检察机关举办的案例撰写、案件评查、民事检察等业务竞赛中,有7人次受到表彰。加强检察理论实务研究,3个课题分别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立项,已结题1项。成立“江村学社”,开展业务沙龙、检察小课堂等活动,做到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两手抓,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先后选派6名干警与省、市检察院、区行政机关互培互挂。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13名青年干警与本院先进干警结对互学。全院有26个集体、107人次获得区级以上表彰,10名干警获省级以上荣誉。

          五年工作回顾及体会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创先争优、创新发展,在服务大局、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检察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连续获评两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获评其他国家级、省级荣誉32项。回顾五年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六稳”“六保”、“三治”、服务民营经济等重点工作,先后出台服务意见17份,切实将检察履职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参与“C位长安”政法协同品牌创建,形成一体化检察协作成果40余项。其中,联合建立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协作机制,推动沪苏浙皖四省市联合出台《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

          二是必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我们坚定人民立场,在办案中力求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群众关心关切,严厉打击危害食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合作,汇聚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合力,探索的“困境儿童”联合救助机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事)例。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必须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我们始终牢记职责使命,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托区网格综合治理两大平台开展“检察进网格”,不断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强化对公共安全、生态资源、国有资产等领域公益保护,联合多部门整治违法用地110余亩,督促相关部门维护税收、社保等领域国有资产安全,涉及金额1.7亿余元。围绕“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生等,积极建言献策,报送问题分析、对策建议,获市级以上领导批示37次。

          四是必须持续激活改革创新发展动能。我们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等各项改革落地落实,并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强化监检衔接,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结合落实捕诉一体、检察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等要求,先后承担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控辩协商、护航民企数据分析平台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试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自主研发的司法办案“嵌入式”监督平台、“政小智”队伍管理平台等一批创新成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肯定和推广。

          五是必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我们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党性、勇担当、作贡献。树立“党建+”理念,深化“三思堂”党建·廉政基地建设,打造“检民e家”党建品牌,切实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守廉洁底线,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求,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五年来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也离不开长期以来代表、委员们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如服务地方发展大局融入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需进一步强化,办案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改革创新还需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着力改进!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全区奋力谱写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最美窗口”吴江篇章的奋进之年,也是我院争创“全国模范”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扣全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决策部署,找准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努力为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加强履职。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在平安吴江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向纵深发展,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举措,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以更大力度促进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跨部门协同办案,积极参与全区社会治理创新。

          三是以更强担当践行司法为民。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起案件,持续抓实食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持之以恒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完善弱势群体保护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四是以更高标准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积极培育优秀检察人才。深刻把握“全面从严”要求,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提升全院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征程激励我们勇毅向前!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接续奋斗、砥砺奋进,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