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骑摩托车“炸街飙车”,这种看似拉风、炫酷的行为,不仅严重扰民,而且有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处罚。2022年12月26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对“炸街飙车”的两名男子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赵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6月7日3时50分许,王某、赵某相约在市区一电竞酒店会合,驾驶大排量二轮摩托车“炸街飙车”。二人从酒店出发,途经市区新兴路、莲城大道、天宝路、文峰路等道路至魏源广场附近吃饭。当日7时许,二人骑摩托车返回电竞酒店,经过市区文峰路时,因马达轰鸣声格外刺耳、行驶速度过快,被交警当场发现。6月3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二人立案侦查。
经调查,王某、赵某均无摩托车驾驶证,且其中一辆摩托车的排气管经过改装,当天二人驾驶全程约36公里,途经多个居民小区、车流密集道路等地点。行驶过程不仅“噪音扰民”,而且在多个路段严重超速,二人互相追逐竞技,闯红灯路口多达11处,还存在违法并线、逆行等多种违章行为。
2022年10月,此案被移送至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王某、赵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魏都区法院经开庭审理,支持公诉机关指控,对二被告人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