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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情感化 “把爱带回家”
        2022-12-20 16:39: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现在琛琛长高了,脸上的笑容也变多了。”11月23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于文静在回访被救助的男孩琛琛(化名)时,琛琛的班主任跟她分享这个好消息。

          3月7日,无锡市某幼儿园王老师发现班上6岁男童琛琛身上有多处伤痕,怀疑系被其父殴打伤害,老师第一时间报警并通过滨湖区检察院公众号设置的强制报告入口“护未小滨”向检察院报备。

          检察官接该强制报告线索后,经调查发现,琛琛的幼儿园老师并非第一次发现琛琛被父亲章某殴打,也多次告知其父章某管教孩子要注意方式方法。章某家人及公安机关、妇联工作人员先后上门劝说、训诫、教育章某,但章某仍继续多次、长时间以打耳光、裸身罚站、用塑料管抽打等方式虐待儿子,情节恶劣,已涉嫌虐待罪。

          考虑到虐待罪系自诉案件,琛琛尚年幼,无法自行告诉,检察官联系了琛琛的亲生母亲杨某,但对方明确拒绝代为告诉。3月8日,滨湖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通知函》代琛琛告诉,通知公安机关将该案受理为刑事案件。公安分局随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5月16日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受案后查明,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5日间,章某多次在无锡市滨湖区租住地因醉酒、生活压力大,或儿子琛琛大小便失禁等原因,以打耳光、塑料管抽打、裸身罚站等方式对琛琛进行虐待,致琛琛多处受伤,已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受理后,为进一步考察章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及监护能力,检察院与章某签订了监督考察协议,并启用“2+2+x”个性考察模式。在三个月的考察期内,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社区、妇联等共同监督,通过由检察机关设定的多项考核要求,包括学习2门儿童心理学课程、参加2次检察机关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戒酒、带琛琛外出游玩增进感情、按时参加学校亲子活动等。同时将章某一家纳入检察院“把爱带回家”和妇联“幸福+1℃”两个家庭教育指导项目,对章某开展全流程家庭教育指导。

          三个月过去了,章某未再次对琛琛实施虐待,也不折不扣完成了各项“任务”,父子关系得到修复,监护能力也得到了提升。10月27日,检察机关举行不公开听证会,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列席,与会人员均同意对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1月15日,滨湖区检察院鉴于章某犯罪情节轻微,在其认罪悔罪表现及家庭教育指导老师评估意见基础上,通盘考虑了抚养琛琛的现实情况,经检委会审议,依法对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11月21日,滨湖区检察院以章某构成虐待罪,但情节轻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免“好了伤疤忘了痛”,宣布不起诉及训诫结束后,该院又联合公安、社区、妇联以及章某老家村委,成立了监督考察小组,持续跟踪监督,并将案情通报教育部门,由校方对琛琛重点关注,以防章某将虐待行为“隐蔽化”。

          通过回访,承办检察官发现,现在已上小学一年级的琛琛,性格变得活泼开朗,也改正了不良的生活习惯,还能主动与检察官分享学习、生活趣事,父子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亲子关系得到良性修复。

          近年来,滨湖区检察院强化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位监督,引入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的社会支持体系,常态化开展督促监护工作。通过深入调查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分析犯罪原因,进行检察训诫、制发《督促监护令》等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督促监护区域全覆盖。同时联合多家单位开展“把爱带回家”家庭教育指导系列活动;依托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及8家指导工作站,塑造“1+8+N”特色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格局,增强监护人教养子女的技巧与能力,促使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