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应邀参会的媒体通报了近期被广泛关注的裴某某等14名售楼员集体受贿440余万元案的办理情况。应邀出席的有江海晚报、检察日报驻南通记者站记者等媒体代表。
发布会上,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该院对裴某某等14名售楼员集体受贿440余万元案的办理情况和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间,被告人裴某某等14人在南通某置业公司任职期间,利用从事房屋销售的职务之便,以收取转让费、好处费为由,索取或非法收送他人钱财共计440余万元。14名被告人均单独或参与作案多起,受贿数额390余万元到6万元不等。
近年来,房价飙涨,投机炒房现象层出不穷,严厉打击楼市乱象,体现了检察机关保障民生的担当和使命。该案共涉及33套房屋,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开发区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证据审查确保案件质量;提出精准检察建议,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自律意识。案件的办理,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告人裴某某等14人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