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与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联合举办“雨花台英烈保护”专题座谈会。该院副检察长尚小强、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副局长黄莹、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夏清瑕等同志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黄莹副局长详细介绍了英烈权益保护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困难。尚小强副检察长立足法律监督工作实际,重点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检察机关在英烈权益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夏清瑕教授特别介绍了《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情况。与会人员结合自身专业优势,针对《条例》修改中涉及雨花英烈名誉、荣誉保护,通过立法建立检察监督机制等条款进行深入探讨。
【英烈保护“法网”越织越密】
近年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案件范围、职责权限,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广泛、更有力的保障。4月21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该《条例》多个条款相互呼应、有效衔接,对丑化、亵渎英烈行为亮出法治之剑。
【公益诉讼剑指丑化亵渎英烈行为】
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闻令而动、听令而行,集中走访雨花台烈士陵园、抗日战争纪念馆、三烈士墓、大屠杀丛葬地纪念碑等红色地标,开展纪念设施保护情况专项巡查,并进行公益诉讼线索摸排。目前已发现丑化、亵渎英雄烈士相关线索2件,正研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及雨花英烈精神保护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下一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与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将尽快探索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涉及检察监督方面的内容,积极探索英烈保护合作空间、合作力度,共同推进雨花台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雨花英烈精神传承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