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台问题车辆已经全部更换为提倡使用的轻量化搅拌车,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也维修好了,全部都能正常使用”,6月9日上午,B运输公司的负责人向浦口区检察院检察干警介绍公司整改情况。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浦口区检察院接到有关职能部门移送的南京A建设集团(下称A集团)车辆超限超载危害公共安全公益诉讼线索,经调查发现,A集团在浦口区经营一家混凝土搅拌站,B运输公司负责该搅拌站的运输业务。2021年1月至9月期间,因车辆超限超载,先后被公安机关处罚40余次,其中还发生了2起因超限超载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后果。
2021年11月15日,浦口区检察院干警前往该搅拌站实地调查发现,站内虽已安装车辆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但当日该设备出现监控数据不能上传的故障,经了解此前该设备也多次发生故障。
公开听证
2021年11月19日,浦口区检察院针对A集团超限超载问题,召开公共交通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和A集团参加听证会,围绕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共同探讨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对策。同时,邀请1名特约检察员和2名律师作为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听证员从加强企业源头管理、强化职能部门合作、加大处罚监管力度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浦口区检察院认为行政职能部门通过巡查检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但解决超限超载问题,源头治理仍是当务之急。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A集团和B运输公司作为货运源头企业和运输企业,应当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造成的超限超载公共交通安全隐患均负有整改义务。
检察建议
2022年3月16日,浦口区检察院干警到该搅拌站,向A集团和B运输公司现场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要求企业严格履行合法装载责任,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A集团和B运输公司均表示将积极落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时整改回复。
一个月后,浦口区检察院分别收到两家企业的回函,回函中企业表示,将通过建立内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专人监管装载设备、加强对分包企业的安全运输管理等措施,强化监管和检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跟踪回访
2022年6月9日上午,浦口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再次来到该搅拌站,查看A集团车辆更新、设备使用、安全教育台账等整改情况,了解到A集团与B运输公司重新签订了安全驾驶专项协议,严格执行装载车辆出场前称重检测规定,设置单向进出场路线,确保超载车辆不得出场;B运输公司60台车身自重与标准不符的搅拌车已全部更换为政府提倡使用的轻量化车辆;车辆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均可正常使用,数据可实时上传和查询;B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平均每月不少于两次,不断筑牢安全意识。
车辆超限超载不仅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还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浦口区检察院将密切跟踪监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推动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区域公共交通安全。